一、公示注意事项
1.公示时间:7天
二、公示文本
根据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台州市正禹建设有限公司申报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台州市正禹建设有限公司在“局网(www.tzsl.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0年0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台州市水利局建设围垦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台州市水利局建设围垦处
地 址:台州市枫南小区综合楼517室
邮 编:318000
电 话:0576-88207096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初评合格的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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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申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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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正禹建设有限公司 |
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